鹽水地區四人集體燒炭自殺檢警相驗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發生在台南市鹽水區的三男一女集體燒炭自殺案,檢警相驗後從遺書發現,死者疑因經濟因素被人看不起、吃飯請客付錢問題被告詐欺等等,因而走上絕路,遺書內容正由檢警逐一釐清,並等檢察官對四名死者遺體解剖相驗後確定死因。
警方說,二十二歲的劉女(住台北市、現就讀新竹地區大學),離家出走行方不明,家屬於今年三月六日一時許,向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報案失蹤人口協尋,且提供劉女手機基地臺曾在台南市鹽水地區出現,即輾轉向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長張榮興求助,提供劉女交往三名男子聯絡資料。
經派員追查得知,劉女與吳姓男友(二十五歲、住台北市)、吳姓友人(男、三十五歲、住嘉義縣)曾共同至鹽水區上址投靠郭姓男子(三十二歲),新營分局員警會同劉女家屬於三月九日中午十二時許,前往郭男住處查訪,發現住處大門深鎖,四周窗均用紙張貼住,驚覺有異,進入屋內即聞有屍臭味,即破壞房間門鎖,當場發現三男一女四人,衣著整齊,身上蓋著棉被,陳屍於房間內,現場有燒盡木炭火盆二個,身體腫脹己死亡多時,經查證郭男鄰居曾在三月四日傍晚看到劉女在該址出現,至發現前均未曾再見到四人出入。
案經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張婉寧到場指揮,並由市警局鑑識中心、新營分局封鎖現場,逐一勘查採證,發現燒炭房間所有門窗縫隙均貼上膠帶,且門把上鎖,並無外力侵入跡象,另在房間桌上發現渠等遺留皮夾、財物、身分證件,屬名轉交給家屬。
警方在現場遺留四封遺書(劉、郭、吳等三人個人遺書,另一封有四人共同署名遺書)。有關遺書內容,重點提到死者等經濟不佳,向友人借貸維生,被親友歧視看不起,語意人生無希望,劉女擔心吳姓男友被關,想與男友一起走(二人屍體手腕綁有紅絲帶),另三名男子曾收留友人黃姓女子,且因吃飯請客付錢問題,事後竟被黃姓女子提告刑事詐欺案件,有所怨言,上述內容正由檢警逐一釐清,並俟檢察官對四名遺體解剖相驗後確定死因。
警方呼籲民眾應珍惜生命,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有問題請洽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24小時);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