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7 20:38:37coolanews
台南市空氣品質惡化防制已納入細懸浮微粒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環保署昨天預告發布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將PM2.5指標納入,台南市環保局指出,該局早在今年五月就率中央及全國之先將PM2.5納入台南市空氣品質惡化之警告及應變措施,訂定PM2.5濃度惡化時之應變規定。
依據環保署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所定惡化警告之空氣污染物為二氧化硫(SO2)、懸浮微粒(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及二氧化氮(NO2)。
市府有鑑於近年偶有發生空氣品質異常高值或大規模惡化的現象,今年五月二十五日完成修定台南市「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計畫書」,將細懸浮微粒(PM2.5)之濃度納入惡化警告發布條件當中,其發布的濃度條件主要是參考美國AQI指標及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所訂定,當達到所訂空氣污染物之警告條件時,即啟動台南市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市府各局處依據權責分工採取因應措施,協力將空氣品質惡化影響程度降至最低。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今日發布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應變辦法」,將PM2.5指標納入,其濃度警告標準與台南市所定啟動空品惡化警告數值相同,惟環保局將參考環保署修訂內容,增訂其他應變管制事項,包括老舊柴油車及二行程機車行駛管制、運動賽事停止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