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2 21:33:17coolanews
台南市再伯食品商行販售之陽春麵、米粉含苯甲酸、二氧化硫衛檢警聯合稽查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台南市衛生局十月一日會同高雄地檢署、高市刑大及食藥署南管中心至台南市「再伯食品商行(販售)」、「乙才食品廠(製造)」進行調查,業者坦承該公司販售之「陽春麵、拉麵」產品中添加苯甲酸。
業者販賣的「陽春麵、米粉」經高雄市衛生局檢出「苯甲酸二點六五g/kg、二氧化硫0點一二g/kg」添加物,台南市衛生局於再伯食品商行現場封存有疑慮之「陽春麵七十二公斤、拉麵七十八公斤」及「米粉六十一點二公斤」,乙才食品廠現場封存「陽春麵七十點二公斤,並現場抽驗「油麵、陽春麵、烏龍麵及拉麵」等四項產品,進一步檢驗二氧化硫、過氧化氫及防腐劑。
經查該公司「油麵、陽春麵、烏龍麵及拉麵」產品係由台南市「乙才食品廠(製造)」,另「米粉」產品係購自高雄市「大量農產有限公司」,台南市衛生局已通知高雄市衛生局後續辦理,有關涉不符規定之產品,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立即命令業者辦理回收下架作業。
台南市衛生局並要求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違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台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呼籲業者,產製食品如需添加食品添加物,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食品添加物,並依照「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合法酌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