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7 20:52:24coolanews

藥袋加刊藥品警語,民眾請注意藥品不良反應!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台南市衛生局表示,民眾多數有到醫院診所看病領藥的經驗,藥袋乃是提供民眾切身藥品資訊最簡易的管道,藥袋標示的使用和用藥安全息息相關,民眾對於藥袋標示不僅要看得清楚,還要能看得懂藥袋標示,並依照藥袋說明或醫師、藥師交代事項正確使用藥品及保存藥品。

 針對carbamzepine(抗癲癇、治療躁鬱症、三叉神經痛)、allopurinol(治療痛風、痛風性關節炎、高尿酸血症)、phenytoin(癲癇症、心律不整及其他特殊用途)、lamotrigine(治療癲癇症)及NSAID(類風濕性關節炎或骨關節炎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成分藥品導致嚴重皮膚不良反應之藥品,衛福部食藥署規定於相關醫(藥)事機構,應於藥品藥袋「警語或副作用」加強註記罕見嚴重皮膚不良反應。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應依規定加強藥袋標示如下:一、Carbamazepine及Allopurinol成分藥品之藥袋:警語或副作用應加刊「本藥品有可能發生罕見但嚴重的皮膚過敏反應,如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不良反應,如出現喉嚨痛、嘴巴破、眼睛癢、皮膚紅疹等,應立即停藥,回診主治醫師」。

  二、Phenytoin、lamotrigine及NSAID藥品之藥袋:警語或副作用應加刊「使用本品可能發生罕見但嚴重之皮膚不良/過敏反應,如用藥後發生喉痛、口腔/黏膜潰爛、皮疹等症狀,應考慮可能為藥品不良反應,宜立即就醫並考慮停藥」。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在使用藥品前,一定「藥」問清楚,記得向藥師提「五問」:1.問藥名、2.問藥效、3.問用法、4.問用多久、5.問注意事項(禁忌、副作用)。「藥」看清楚,「藥」問明白,才能安心用「藥」,避免藥害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