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5 18:57:48coolanews

籲請駕駛人依規定停放車輛期許共同建立『行』的安全駕駛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二分局因應七月一日起,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實施,連續三週來已持續針對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之相關違規車輛稽查勸導、取締一二六件,籲請駕駛人確實依規定停放車輛,切勿因一時方便,占用道路違規停車,影響用路人權益,期許共同維護用路人行的安全。

  一0四年七月份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汽、機車駕車抽菸影響他人等行為已開罰,另加重併排停車處罰新台幣二千四百元。

  市警第二分局除持續針對所轄違規車輛及道路障礙加強稽查取締外,為改善交通違規,並持續加強各類交通違規執法取締,並以「併排停車」、「消防車出入口」、「交叉路口」、「人行道停車」 「公共汽車招呼站」、「汽車占用機車道停車」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妨礙他人通行及市容景觀違規停車取締,同時亦對轄區易肇事及壅塞路段加強巡邏暨交通整理工作,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違規停車,以免受罰。

  市警第二分局指出,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多項規定,目的是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降低車禍發生,再次籲請民眾切勿貪圖一時之方便,將車輛併排違規停車,以免遭受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