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黨團會議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議會將於7月7日上午開始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台南市政總質詢議程,下午召開第1次程序委員會,由於台南市政府送出墊付款提案3件(民政類1件、保安類2件),又在原因不明情況下發文要求撤回,台南市政府不提墊付款案送議會審議,中央補助款無法動支,嚴重影響到地方基層建設、弱勢族群的補助及市民急難救助等,因此,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於昨天上午再次召開104年第4次政黨黨團會議協商因應。
政黨黨團會議由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主持,國民黨團書記長、台南市議員盧崑福、副書記長、市議員蔡育輝、副書記長、市議員許至椿、副書記長、市議員曾培雅、議員張世賢、議員王家貞、議員林燕祝;無黨團結聯盟總召、台南市議員郭秀珠、副總召、台南市議員杜素吟、議員林阳乙及台南市議會一級主管皆出席黨團會議;民進黨團仍無人出列席。
在會議協商討論後,作成6點決議:(一)台南市政府不同意台南市議員商調了解墊付款編列狀況,拒不交資料,對此,台南市議會表示嚴厲的抗議及譴責。(二)針對台南市政府撤回已送交台南市議會大會審議的中央補助地方墊付款一案,已經嚴重妨礙台南市政的推動,影響廣大中低收入戶、勞工、學生教育以及基層地方建設,為此台南市長賴清德所領導的台南市政府,必須負完全的責任。(三)依預算法第25條規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即各機關須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使得動支經費。若台南市政府在台南市議會大會通過前即動用,已屬違法,將此違法情事送交相關單位議處,以及司法單位法辦。(四)針對7月7日的總質詢,不管台南市政府列不列席,因為質詢時間是法定公告,按照議程開會,台南市政府不列席,相關同仁們要質詢,必須完成選民交給的監督權、審查權及質詢權,並依民眾的請託來執行台南市議員的權責,可以發動選區的台南市民來旁聽。(五)台南市長賴清德不進台南市議會是因為怕被台南市議員質詢六大弊案、個人私德以及墊付款可能的違法動支案,不敢進台南市議會,而不是不進議會,不進議會只是藉口。(六)7月7日程序委員會將正式列入台南市政府送交台南市議會所有提案、法規案及墊付款案,並交付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