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六分局澄清婦臨停遭警鎖喉功拖行家屬控執法過當一案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六分局針對媒體報導,婦人臨停遭警方以「鎖喉功」拖行,家屬控執法過當一案提出澄清指出,該名婦人因違規停車,不滿員警開單告發,竟出言咆哮辱罵員警,員警依法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並無拖行情事,且造成廖員左肘彎擦傷,全案偵訊後依妨害公務、傷害及公然侮辱罪嫌送辦。
警方說,五月二十日下午五時二十七分,台南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廖姓員警,於台南市南區健康路與金華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發現駕駛人蘇女駕駛一部自小客車,於路口十公尺以內黃線違規停車,將孫子留在車內下車買便當,其親家母站在車旁等候,並佔用部分機車道,由於適逢下班交通尖峰時段,該車已有阻礙車輛通行之情形。
廖員為維持該尖峰時段之交通順暢,於是上前欲勸導儘快駛離,但發現駕駛人未在駕駛座內,隨即照相欲依法舉發,此時蘇女因不滿廖員照相,就由路旁之便當店衝出,不服取締即以「我要打電話要先烙人」、「我要打電話找分局長、找議員」、「你真正ㄌ一ˊㄌㄜˊ」、「你邱條啦!」、「你是沒看過壞人嗎?」等言語挑釁廖員,過程約五分鐘,廖員當場告知蘇女其行為已有侮辱公務員之行為,蘇女並未因此而停止,遂依法當場逮捕帶案偵辦。
路過民眾見蘇女對員警咆哮,亦出聲譴責蘇女對員警咆哮之行為,但蘇女卻置之不理。
逮捕過程中,廖員為避免碰觸蘇女身體重要部位造成騷擾糾紛,於是以「後肘挾手控制法」的方式架離蘇女,將其帶回路口對面〈約十公尺左右〉之金華派出所偵辦,尚非媒體報導所稱「鎖喉功」,亦無拖行之情形;過程中造成廖員左肘彎擦傷,全案偵訊後依妨害公務、傷害及公然侮辱罪嫌送辦。
前往支援之員警,並將車上小孩及其親家母護送至派出所客廳安置,並自掏腰包購買餅乾給小孩充飢安撫情緒;至於事後蘇女不服取締對廖員提出傷害及妨害自由等告訴,市警六分局亦於五月二十三日函送台南地檢署併案處理。警方呼籲民眾,希望所有市民均能遵守交通規則,並重申執行公權力以及嚴正執法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