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 20:16:41coolanews

競選活動噪音將列入管制及罰則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加強噪音管制,將依噪音管制法針對競選活動、集會遊行、施工、非屬營業卡拉OK等噪音,明訂管制標準及罰則,這項修正草案己刊登在市府公報及環保局網站,歡迎民眾上網瀏覽。

  環保局說,台南市於一00年六月已公告噪音管制項目,但因社會型態轉變,多項噪音公害樣態已有別以往,宣傳車、競選活動、商業廣告等噪音檢舉案件大量增加,每年均超過千件;營建工地及施工機具噪音,一0三年增加至五百多件;社區或住宅大樓非營業卡拉噪音,一0三年增加至一千三百多件,嚴重影響民眾生活,有必要修法加強管制,維護民眾安寧。

  根據修正草案,台南市率全國之先,規定競選活動不得於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擴音設施,全天不得於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特定管制區周界五十公尺範圍內使用。工廠(場)、娛樂場所或營業場所以外的地點,使用動力機械或手持工具產生的施工噪音,社區或住宅大樓使用非營業卡拉OK產生的噪音,均納入修法管制新增重點項目,管制時段訂為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

  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使用擴音設施、施放爆竹煙火,管制時段調整為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餐飲、洗染、印刷等動力機械噪音,或餐飲、夜市攤販、移動式宣傳車、各類商業廣告及商業行為使用的擴音設施噪音,管制時段均訂為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違反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立即改善,如未改善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