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9 21:55:10coolanews

誤信假檢警詐騙三四八萬元被害人遲至一年以後始報案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一名陳姓婦人於去年二月間,接獲自稱新竹縣警察局科長,誆稱她涉榮華投資案由檢察官調查,要她將名下金錢交付保管,陳婦不疑有詐,共三次交付共三百四十八萬元給對方,對方給陳婦一張「法務部行政執行配合案件調查命令」,保存期限一年,直至日前過了期限,都未接獲任何電話,陳婦才知遭人詐騙,而向市警一分局報案。
  警方說,被害人陳姓婦人於去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許,接獲一通自稱新竹縣警察局科長陳志成之男子,稱她涉榮華投資案,現由檢察官曾益勝調查,要渠將名下金錢交付保管,陳婦不疑有詐,分別於去年二月十四日、三月三日、三月十二日,在台南市中華東路二段二0三巷交付新台幣四十八萬元、八十萬元、六十萬元及內有存款一三0萬元富邦銀摺(共計損失三四八萬元)給前來拿取自稱專員的四名男子,得手後自稱專員的男子則交付一張法務部行政執行配合案件調查命令,日期一0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須保存一年,但陳婦直至今年三月初都未接獲任何電話,才知遭人詐騙,而向市警一分局後甲派出所報案。
  警方表示,本案因發生至報案時間,已逾一年,無法調閱任何監視系統及採集相關跡證來偵辦,警方特別呼籲民眾,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
  民眾若接到電話提及「涉案」、「司法調查」、「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用語,請馬上掛掉電話,不予理會,另外也要特別注意家中長者是否有外出後,突然返家拿取存摺及提領現金之徵候,以免一時失察,慘遭詐騙。若對此類詐騙手法有任何疑問,請撥打一六五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