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1 21:02:13coolanews

前三季催繳空污費百餘件第四季元月底前申報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嚴格審核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治費,前三季查出業者漏報一五二件,共催繳三四三萬餘元空污費,第四季空污費應於一0四年元月底前申報,台南市環保局呼籲業者依規定申報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台南市環保局說,一0三年第三季空污費申報結算結果已發函通知申報單位,請各公私場所收到後核對與申繳金額是否相符,若有溢繳或補繳情況,應於申報一0三年第四季空污費時抵扣或補繳。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規定,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應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未依期限繳納,除加徵滯納金,逾期三十日未繳納者,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補繳金額達三十萬元以上者,可向台南市環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台南市環保局統計,一0三年度前三季催繳固定污染源空污費計一五二件,金額達三四三萬一二0七元。第四季空污費一0四年一月一日開始受理申報,由於一0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最後一天申報日適逢星期六假日,無法延長或順延申報,台南市環保局籲請業者儘早申報第四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以免漏報受罰。若對申報流程或內容有疑義,可電空污費諮詢專線06.6592872或06.3360023,有專人服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