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2 20:59:54coolanews

通緝犯躲避查緝背妹妹身分證仍被識破當場遭逮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警員戴景洲、許雅峻於凌晨巡邏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在暗處中未開啟大燈,行駛不穩,故鳴笛開起警示燈予以攔查,該駕駛發現警方要攔查後,竟不聽從指揮停車,隨即加速逃逸,警方尾追查獲一名女駕駛,該女冒用其妹名義,結果仍被警方識破,查出她是名傷害案通緝犯,依法逮捕歸案。
  警方說,警網在後方尾隨該車輛,該駕駛為躲避警方,竟未待管制柵欄打開,直接衝入大樓地下室。大樓警衛發現後,陪同警方至地下室查看,警方請該駕駛下車,發現係為一女子駕駛,精神恍惚,對於警方的詢問答非所問。
  女子自稱要至該大樓找其男友,但大樓警衛表示此棟大樓為商辦大樓,並無住戶,該女子也非工作人員。警方直覺有異,詢問女子身分,該女表示未帶證件,要背誦身分證字號以供警方查詢。經查閱身分證相片,雖輪廓相似,但顯可疑非該女本人。警方未鬆懈隨即帶所比對其全戶身分證相片後,發現該女冒用其妹妹身分證資料矇騙警方。遭警識破渠真實身份後,進而發現其現為傷害案通緝犯,警方當場將她逮捕。
  遭通緝李姓女子,年約三十歲,被警方查獲後,警方經自願性同意檢視女子隨身包包有無危險物品時,赫然發現,皮包內還放有二包白色粉末,女子見狀,知道無法隱瞞,坦承為安非他命(三點三二克)及K它命(0點五七克)。經警通知其家屬到場,女子哭哭啼啼表示係車禍案件,因對方告她傷害,遲遲未到庭才被通緝,而吸食毒品係心情不好等云云,希望家人再給她機會。警方依傷害通緝案及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案,將李女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