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4 20:20:14coolanews
海安路周邊違停車輛及攤販取締維護行車安全與市容觀瞻
警方指出,自六月六日起至二十二日止共計舉發違規停放車輛一0九件、拖吊二十六件、違規攤販四件;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將持續針對海安路周邊違停車輛及攤販違規占用路面持續整頓,以維護行車安全與市容觀瞻。
警方再度呼籲駕駛人,請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善加使用海安路地下停車場及附近路邊停車格,切勿任意違規停車,影響大眾通行權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停車(禁止停車、禁止臨停、併排停車、顯有妨礙人車通行處停車、停車未依規定等)可處罰鍰六百至一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