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0 21:55:58coolanews

室內空氣品質管制首批公告場所七月一日實施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一年多,台南市計有市立圖書館等三十三處場所名列首批公告場所,將自今年七月一日開始管制,環保局長張皇珍說,室內空氣品質攸關市民健康,管制場所應依規定改善空氣品質,加強維護管理,確保大眾健康。
  環保署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第一批管制的四六六處場所,台南市就有三十三處,包括一所市立圖書館、三所大專院校圖書館、三家醫學機構、一家社福機構、九處政府機關、三處鐵路運輸場站、十三家商場。並依公告場所類別,訂定管制室內空間及管制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例如車場站等交通場所管制候車處、醫學中心管制掛號處與候診區等民眾常駐足的區域,管制的空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細菌及懸浮微粒等。
  台南市環保局已派員訪視三十三家管制場所,輔導改善設備,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管制場所明年七月一日前應設置專責人員,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一0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定期檢驗室內空氣品質及公布檢測結果,做好維護管理。
  環保局長張皇表示,百貨公司、醫院、大賣場等公共場所,人多時通風換氣不足,二氧化碳就易超標,應改善通風換氣設備或疏散人群。室內裝修選用綠建材,由源頭管制甲醛、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污染物,亦可改善室內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