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3 22:46:39coolanews

越南籍馮姓男子殺妻分屍案一審判十七年六月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越南籍男子馮名懷夫婦為改善家境,一起來台打工賺錢,不料妻子卻外遇要求離婚,雙方又為孩子監護權起口角,馮男憤而殺妻分屍棄置農地及排水溝,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馮男坦承犯行良心未泯,昨天判他十七年六月。
 這起殺妻分屍案,台南地院法官考量被告馮名懷無前科,事發於外遇問題及孩子監護權而爭吵,一時情緒失控殺人,並非預謀性犯罪,犯罪手段並非十分凶殘,係屬人間悲劇,而未判他死刑。
 判決書指出,馮名懷、黎氏妙妝夫婦二年多前,為了讓家人過著更舒適的生活,在越南借款一萬三千元美金,馮男於一00年九月二十一日,經人力資源公司,先仲介至台南市仁德區一家公司工作,且居住其內;黎氏妙妝亦於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仲介至花蓮工作,由於工作過於辛勞,即於隔年六月初逃至台北市到處打零工,被通報為逃逸外勞。
 黎氏妙妝在台北結識同在餐廳工作的台籍鍾姓男子,雙方並開始交往,黎氏在台北市中山區租屋獨居,丈夫馮名懷每月會一或二次利用休假北上與妻子相聚。
  一0二年一月,馮男發現妻子外遇,因此起爭執並曾毆打黎氏,她打電話告訴越南的媽媽及男友,同年三月中旬,鍾男即在淡水區租一套房供黎氏住。到一0二年三月二十三日,馮男再北上至妻子工作處所時,發現她已搬至淡水與鍾男同居,馮男怒不可遏,當晚談判時發生爭吵,即認為妻子外遇不配當孩子媽,而徒手勒死妻子。隔天再將妻子屍體肢解打包,搭計程車回台南,並將屍體丟下台南市仁德區大排水溝及公司附近一處農地;案發半年後,因野狗叨出一隻手臂,才爆發該起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案,台南市警方循線偵破移送台南地檢署偵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