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21:08:28coolanews

台南市議員蔡旺詮質詢一0二年度教學卓越獎獲獎情形不如其他縣市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議員蔡旺詮昨天在台南市議會質詢台南市「102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得獎情形部分,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澄清說明如下:

一、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係由各地方政府推薦教學團隊參賽,台南市102年度推薦7隊參賽(國中組2隊,國小組3隊,幼兒園組3隊)。其中各縣市幼兒園、國小及國中組的推薦隊數,乃係依據教師人數為計算基準;又高中職組劃分為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四區,各區並依主管學校之教師人數比例分配。爰此,依據102年度規定,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分別可推薦4、3、2隊高中職學校參加複選,其餘縣市統一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薦20隊高中職進入複選。

二、 查台南市102年度教學卓越複選結果,榮獲1金2銀、4佳作,除得獎率百分之百外,金、銀質獎得獎數亦與台北市、新北市並列第1。惟高中職組獲獎件數部分,因台南市之高中職隊數係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初選,無法如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可自行推薦規定隊數,因此高雄市獲選的獎項中,1金1銀皆由高中職組獲得,若要將高中職組的獲獎獎項併入總獲獎件數中,藉此檢視台南市教學卓越成果,恐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