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21:20:00coolanews
工廠非法排放廢水未遵行停工命令移送法辦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於五月十四日會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執行停工後複查,發現台南市永康區一金屬表面處理業者未遵行停工命令,被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依規定可處負責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這次查獲台南市永康區金屬表面處理業者,係於一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以專管方式將製程產生之原廢水,未經處理即繞流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經台南市政府於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命令停工,這次現場稽查時,發現該業者未遵行停工命令,仍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現場除命立即停止作業外,並由環保警察第三中隊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再次提醒已處停工之事業負責人,千萬勿以身試法,環保單位及環保警察將不定期前往稽查,一旦發現未遵守停工命令將直接移送法辦。工廠若要持續作業,應循正確管道向台南市環保局申請復工,經獲同意後可復工,千萬不能心存僥倖,認為被處分後,環保局短期內不會再來稽查,其結果往往相反,一旦工廠違法後環保局將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嚴查並加強管控排放廢污水以遏止其污染河川,希望工廠均能與環保局配合遵守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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