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9 21:01:10coolanews
台南瀝青廠商非法索取圍標費案公平會昨天裁罰各業者共近四千萬
針對台南地檢署「路見不平專案」,偵辦台南地區瀝青公會廠商,協議對公務機關發包之工程得標廠商索取「圍標費」案,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通過,對十六家瀝青業者,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裁處新台幣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不等罰鍰,合計罰鍰總額為三九五0萬元。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指出,台南地區瀝青公會成員共十數家廠商(不含台南市政府所屬瀝青廠),其中張姓、孫姓涉案人分別係公會廠商之負責人,張、孫及張某之鄭姓友人共三人,覬覦台南地區道路瀝青工程之龐大利益,為提高決標價格並保障同業利益,自民國九十九年十月間起,由張、鄭二人數次召集瀝青公會之成員廠商開會,針對台南地區公務機關發包之道路瀝青工程進行圍標協議。
涉案人等針對經公開招標之瀝青道路工程,協商出承作之廠商後,該廠商必須同意繳納工程合約瀝青總重每公噸乘以新台幣二百元之圍標費,用給張、鄭二人作為分配給其他成員使用;若該內定廠商最後未得標工程,亦即由公會以外之營造商搶標成功,則張、鄭二人即代表瀝青公會,向搶標廠商索討前述比例之圍標費用(即每公噸瀝青抽取二百元之規費)。
若廠商不從,則張、鄭二人便恐嚇對方無法購買到瀝青材料施工,且若有瀝青公會成員不願配合張某之指示抵制搶標廠商,則該瀝青廠商就必須繳納每公噸二百元之規費,給圍標集團作為彌補。張某三人與台南區瀝青公會成員,即以此手法長期聯合壟斷台南地區之瀝青市場,造成公務機關發包之道路瀝青工程決標價居高不下,嚴重影響公共工程之市場發包機制,造成政府公帑鉅額損失。
主任檢察官江孟芝,於一00年一月間收到情資發現上情後,即指揮檢肅黑金專組檢察事務官進行蒐證,並將廠商違反公平交易法事實送交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雙方針對刑事及行政不法部分共同合作調查。等證據蒐集齊全,江主任檢察官於同年十月四日發動搜索並向法院聲請對張、鄭等二人之羈押獲准。本案經檢方偵查完畢,將三人提起公訴,經台南地院於一0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分別判處張、鄭、孫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緩刑五年;一年八月,緩刑五年;及八月,緩刑二年。至於其他涉案廠商、實驗室員工多人亦經檢察官分別提起公訴,或予以緩起訴、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亦於昨天會議通過,該十六家瀝青業者,合意向下游客戶收取穩定基金方式,促使瀝青混凝土價格上漲之聯合行為,足以影響台南地區瀝青混凝土市場供需功能,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本文規定,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分別裁處新台幣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不等罰鍰,合計罰鍰總額為三九五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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