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0 18:08:52coolanews

三十一日新法上路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局指出,三月三十一日交通新法上路,「惡意逼車」、「低頭族、酒駕慢車駕駛人」將開罰,警方將於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二日止,連續三日加強執法取締。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吳清飛呼籲道路用路人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創造一個安全、便捷、井然有序的交通環境。
  台南市警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二、第九條、第三十一條之一、第四十五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等條文,行政院定自三月三十一日起施行,本次條文修正內容主要係針對駕駛人惡意逼車、爭道行駛及慢車駕駛人夜間未開啟燈光、使用行動電話等「低頭族」行為及酒後駕車之違規新增處罰規定。
 汽車駕駛人不顧安全惡意逼車之行為,引發其他用路人之恐慌,更甚者導致交通意外事故之發生,未來駕駛人若有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減速、煞車等「惡意逼車」行為,將處新台幣六千元到二萬四千元罰鍰。
 近來國內自行車風氣盛行,民眾騎乘自行車之比例逐漸提高,針對慢車駕駛人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使用行動電話等「低頭族」及行車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等行為,將處新台幣三元到六百元罰鍰,另鑒於酒後駕車案件勞民傷財,亦為全國矚目案件,同時為保障慢車駕駛人之安全,特別針對慢車駕駛人酒後駕車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分別處新台幣六百元及一千二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