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7 21:10:34coolanews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美容美髮業從業人員每年應定期接受檢康檢查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台南市衛生局今年度已稽查二七四家美容美髮業營業場所,其中五十四點四%業者並未每年定期接受檢康檢查,十點八%未定期參加衛生局辦理之教育訓練,四點五%急救箱藥品過期,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稽查人員針對不合格業者予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業者改善,若未改善將依法處負責人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已於去年六月二十七日正式施行,依規定,美容美髮業從業人員應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包含胸部X光),營業場所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每三年定期參加衛生局辦理之教育訓練,相關規定業者可至衛生局網站首頁/衛生資源/營業衛生管理專區/營業衛生法規下載。
 衛生局希望藉本自治條例的實施,使業者重視消費者權益,落實自主管理並杜絕傳染病蔓延。請業者儘速自我檢視,是否符合本自治條例相關規定,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