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7 21:05:47coolanews
輔導室內空品管制場所環保局辦法規說明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環保署公告醫療機機構等場所為首批管制場所,今年七月起管制室內空氣品質,台南市環保局昨天在崑山科大舉辦「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說明會」,邀請第一批公告管制場所派員參加,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管制場所依法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首批列管的場所應於明年七月一日前設置專責人員,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一0五年六月三十前定期檢驗室內空氣品質做成紀錄並公布檢測結果,台南市環保局將加強輔導,督促管制場所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維護台南市民健康。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一0一年實施,環保署今年一月公告第一批管制場所名單,包括圖書館、醫療機構、社會服利機構、政府機關、鐵公路車站、商場等,今年七月起開始實施室空氣品質管制。
環保局的法規說明會將講述: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最新動態、公告場所應辦理事項、專責人員資格、訓練及設置、管理實務及巡查檢測作業內容.等,邀請工研院講師解說維護管理計畫書格式及撰寫,藉由書面資料配合實務管理,維護最佳的室內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