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6 23:13:15coolanews

石化業廢水處理池今年起應密閉加蓋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環保署管制石化業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制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今年元月一日起,廢水處理設施應密閉,以免逸散臭味污染環境,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說,去年已舉辦說明會向業者宣導,她籲請業者遵守新法規,以免受罰。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環保局自去年五月即舉辦法規說明會並於現場查核時向業者宣導新規範。這項新法規已上路,台南市環保局開始查核全台南市十餘家石化製程業者,督促遵守新規定,違反者將裁處新台幣十萬以上至一百萬以下罰緩,及二小時以上八小時環境講習。
  環保局說,一00年二月一日環保署發布「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要求石化製程的生物曝氣池、污泥處理設施、收受石化製程的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最遲在一0三年一月一日應密閉加蓋,避免逸散臭味污染環境。
  環保局指出,管制標準規定,廢水收集系統的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污泥處理設施應採用密閉或圍封式集氣系統,除維修外應維持氣密狀態。
  生物曝氣池因安全考量、情形特殊、無民眾陳情疑慮,經環保局核可者,可不需維持氣密狀態,但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底前,應提報污水處理設施周邊異味污染物檢測結果、廢水來源、進流廢水及生物曝氣池水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及水量。若未定期檢測申報,經環保局稽查檢測未依限期完成改善者或經認定對鄰近空氣品質有影響之虞者,則應依規定密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