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3 21:25:12coolanews
管制室內空氣品質台南市三十四家明年七月實施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一年,明年七月起開始管制醫學中心等第一批公告場所的空氣品質,台南市有三十四處場所名列第一批管制對象,台南市環保局已派員協助調查,聘請專家輔導業者改善,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不符標準的場所儘速改善空氣品質,以免空氣中的污染物超標而受罰。
環保署預告第一批「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範的四九0處場所,台南市計有三十四家,包括一所市立圖書館、三所大專院校圖書館、三家醫學中心、一家老人安養機構、十處政府機關、三處交通運輸場站、十家連鎖量販店、三家百貨公司。張局長呼籲業者訂定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設置專責人員,定期檢驗室內空氣品質,做好維護管理工作。
環保局表示,國人每天有九十%的時間處於不同的室內環境中,室內空氣品質對健康的影響漸受重視,空氣品質不良易會刺激眼、鼻、喉頭,甚至引發氣喘。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管制的空氣污染物共計九項,包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細懸浮微粒等,並依場所類型訂定不同的管制項目,採分區管制,例如車場站等交通場所管制候車處、醫學中心管制掛號處與候診區等民眾常駐足的區域。
環保局指出,百貨公司、醫院、大賣場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攸關市民健康,人多時通風換氣不足,二氧化碳就容易超標,應改善通風換氣設備或疏散人群;展售空間裝修時須選用綠建材,由源頭管理甲醛、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污染物,都是改善室內空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