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21:46:02coolanews
體育處澄清因課徵地價稅導致桌球館將吹熄燈號一事
〔記者林孟翰南市報導〕有關外界質疑因台南市政府課徵地價稅,導致桌球館營運廠商因繳不起稅捐,將吹熄燈號,體育處澄清指出,公立運動場館委託經營使用課徵地價稅一事,並非僅針對桌球館,委託經營之公立運動場館如有不符土地稅減免規則者,皆必須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因此課稅場館除了桌球館以外,還有棒球場、游泳池、柔道館、網球場、羽球館等。
體育處表示,目前台南市公立運動場館委外經營契約都是在九十九年縣市整併前簽定的,其中桌球館是依據採購法相關規定委託當時台南市體育會(目前改稱台南市體育總會)經營管理,每年回饋金新台幣九萬元,訂約當時可能並未對於稅法相關規定審慎研議及有清楚的認知,導致委外經營的單位產生誤會,並認為市府在打壓運動團隊的培訓工作。
體育處進一步表示,市府十分肯定各體育團體對於推展台南市體育運動的努力,以甫於今年全國運拿下男子團體二十三連霸的桌球館為例,目前實際經營管理單位是桌球委員會,館內選手約三十餘名,吃住及訓練都集中在桌球館,且場地設施空間皆用於選手訓練,由國中、高中及大專培訓選手輪流使用,並沒有對外開放營業,只有地下室出租給民眾使用,在以訓練選手為使用目的的前提下,如果沒有其他收入,在財務方面確實有無法達到收支平衡的困境。
為妥善解決問題,陳美伶秘書長已召集教育局、財政處、主計處、稅務局、法制處及體育處等相關局處首長針對法令規定及契約研議後續處理措施,市府將盡最大的努力協助這些委外經營廠商,儘量朝免課徵地價稅等稅捐的方向辦理,讓培訓選手的工作可以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