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2 21:47:28coolanews
防標示不清造成混餚環署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規定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環保署為免防蚊蟲產品標示不清,造成消費者混淆,修正環境用藥許可申請規定,自明年一月一日起,不具殺蟲作用之天然防蟲商品,須提供藥效及成分證明文件供審核,始可免申請環境用藥許可證,環保局說,這項規定可防民眾誤買假天然的環境用藥,以免花錢又傷身。
環保局說,市售防蚊商品琳瑯滿目,部分標榜天然防蟲產品,但成分標示不清,造成消費者混淆。天然成分的防蚊商品有「衛署藥製」、「衛署藥輸」等許可字號,屬為醫藥用途,並非環境用藥,如天然植物萃取的香茅精油。
環保局指出,含化學成分之防蚊商品若屬環境衛生用藥,不可與皮膚接觸,依規定應向環保署取得許可證始得販售,商品應標示「環署衛製」、「環署衛輸」等許可字號。如果標示不清,易誤導民眾將殺蟲劑當成防蚊液直接噴在皮膚上,對人體造成傷害。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民眾應依個人需求選購環境用藥,應先看清產品標示。環境用藥的防蚊液應噴灑在門窗,戶外活動時可噴在帳蓬四周及入口,不能直接噴在人體皮膚,環保局將加強抽檢市售環境用藥有效成分,查緝市售偽劣藥,保障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