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1 21:34:01coolanews

鄭姓男子等人涉嫌收購保育龜類被檢方起訴

  鄭姓男子涉嫌向洪姓男子等人收購捕捉的保育龜類黃緣盒龜及黃喉擬水龜,企圖走私大陸牟利案,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輸出管制物品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說,洪姓男子明知黃緣盒龜(俗名食蛇龜)係農委會所列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非經許可,不得捕捉,竟自今年清明節起至八月二十二日止,在台南市玉井區、南投縣水里鎮、嘉義縣番路鄉、中埔鄉等處,接續非法獵捕黃緣盒龜多隻(總重量共計一百多台斤)。
  鄭姓男子明知黃喉擬水龜(俗名柴棺龜)與黃緣盒龜同為農委會所列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且已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所列物種以受保護,亦為我國政府管制進口、出口之物品。
  因聞黃喉擬水龜與黃緣盒龜在大陸地區市價高達每市斤(即0.五公斤)約四百五十至五五0元人民幣,為謀取暴利,竟基於自台灣地區輸出上述國際條約限制進、出口之管制動物活體至大陸地區犯意,以每台斤新台幣一千三元至二千元不等之價格,自今年四月某日起在台南市學甲區洪嫌住處、雲林縣元長鄉鄭嫌住處向洪嫌收購黃緣盒龜;復在新北市、花蓮縣等地,以一千七百元至二千二百元不等之價格向年籍姓名均不詳綽號「阿強」、「黑人」等人收購黃喉擬水龜與黃緣盒龜多隻後,計畫利用往來於高雄與金門間之「高金輪」貨輪,將上述黃喉擬水龜與黃緣盒龜載往金門後,再伺機以漁船私運之方式走私至大陸地區販售。
  八月二十四日凌晨,鄭嫌將上述黃喉擬水龜與黃緣盒龜活體裝置於記有「魷魚」之紙箱內,並以他所駕駛之自用小貨車自,欲走私輸出至大陸地區,惟同日一時四十三分許,駕車行經雲林縣北港鎮台十九線「嘉里大榮物流」前時,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當場查獲,並扣得黃喉擬水龜一一八0隻與黃緣盒龜一四四一隻而未遂。案經南檢檢察官指揮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暨台南市警五分局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