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2 20:43:56coolanews
假農民詐貸案年花公帑近二十三億南檢補漏洞七年省二十餘億元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維仁、李宛凌、林朝文、黃淑妤、陳照世等人,近日共同偵結台南市六甲、東山、麻豆、新市、白河、新化等六家農會辦理「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農民產銷班及班員貸款」涉嫌集體詐欺及偽造文書等案件,第一階段共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六家農會包括農會總幹事、信用部主任、職員等共二十名被告。
台南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指出,對另涉案之未實際施作申請項目及偽造相關計畫書及憑證之借款人及承包人共計一一四二位,涉案貸款金額計約十八億元,南檢考量借款人及承包人均已坦承犯罪事實,且犯後態度良好,部分借款人並已繳回貸款等情,故檢察官命上開借款人向國庫或公益團體支付三至六萬元不等之緩起訴處分金而為緩起訴處分,本案現階段共計陸續追回之貸款近三億元,挹注國庫及公益團體緩起訴處分金三千二百多萬元。
南檢去年二月起偵辦本案期間,開庭傳喚被告人數有一千八百餘人,坦承犯罪並繳交緩起訴處分金三千二百多萬元,創下南檢近十來年單一個案傳喚人數最多及繳交緩起訴處分金最高之紀錄,本類型犯罪並非單一個案,目前全國仍有雲林、嘉義、彰化、高雄、屏東等地之地檢署仍在偵辦相同類型之案件。 由農委會農業金融局彙整全國相關貸款件數金額之相關數據可知,全國一00年辦理農民經營改善貸款及農業產銷班及班員貸款合計總收案件數為一二六三四件,然經南檢開始查緝後,一0一年度二種貸款合計總件數驟降總件數為六七一四件,收案件數減少近五十%、二種貸款之放款金額合計亦從一00年度之一七0億元降至七十九億元,合計減少九十一億元。此類案件經南檢全面清查後,已遏止許多違法貸款之情形,並每年至少減輕國庫補貼利息三億三千萬元(以一0一年度補貼息減少金額計算,如以每筆貸款補貼七年利息計算,則減少補貼二十三億一千萬),而自一0二年度起,相關單位亦導正此二種貸款之相關貸款資格、放款、查核機制,不僅讓有實際需求的農民仍能取得優惠貸款,更大幅減少不法貸款情形,降低未來形成金融風暴之可能。
據查,南檢偵辦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被濫用案,這些貸款(最高申貸金額可達二百五十萬元)係由農會提供貸款資金,而農會為消化存款金額減低逾放比及存款利息之支出,乃利用上開農業發展基金就其出資金給予利息差額補貼,農會可收取年息五點三七五%之貸款利息,然貸款人僅需負擔年息一點五%之利息,其中三點八七五%之利息差額則由農業發展基金予以補貼,貸款人與農會職員勾結以不實資料(比如以整地、整治溝渠、整修工具間、開挖蓄水池、農路整修為名目申貸,但實際取得貸款後卻未從事上開用途)向農會辦理此項政策性貸款。
而農會亦配合出具不實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用途查驗報告表」(未實際派人前往查核),即率予核貸放款,使農業發展基金受到利息差額補貼之損失,甚至部分貸款人因不需另外提供不動產或保證人作為擔保,只需繳納小額之信用保險費(一萬七千元~一萬九千元不等),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則需保證貸款成數九成之貸款,日後若貸款人無力繳納貸款,則該保證基金將負擔此呆帳之損失,而農會僅須賠付一成之損失。
因貸款利息負擔輕微,目前各農會逾期放款額度不高,但造成政府補助農民改善農業設備之美意及利息補貼預算付諸流水,也形同損失由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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