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4 19:50:17coolanews

軍事審判法修正後台南地檢署接收軍審受刑人七十四名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軍事審判法上周修正通過後,昨日經總統公告,八月十五日正式施行,台南地檢署受法務部指示,接收四十一名軍審受刑人到台南監獄,三十四名到台南分監,總數七十四名,為是全國接收人犯最多的地檢署。  
  台南地檢署已經依移監受刑人名單先行分案,昨起二天先行製作筆錄例稿及乙種指揮書,八月十五日將由執行主任檢察官、執行檢察官及書記官,前往監獄對受刑人訊問及換發指揮書,完成移監任務。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指出,有關現役軍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之偵查中的案件,除內亂罪、外患罪、妨害國交罪及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案件,應由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受理外;其他案件,人犯在押者以被告所在地的該管法院檢察署為受理移送機關,人犯未在押者,以被告犯罪地之該管法院檢察署為受理移送機關。
  台南地檢署自國防部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等機關,共接收二十件案件,其中待軍檢署移送案卷後,立即依案件性質分案並由專組或輪分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