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8 20:46:35coolanews

電鍍廠超量儲存鉻酸鉛環保局依毒化物管理法開罰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落實電鍍廠毒性化學物質流向管理,上個月針對電鍍廠執行專案勾稽查核作業,查獲一家電鍍廠未領有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貯存超量的鉻酸鉛,依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開單告發,裁處罰鍰十萬元。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依各項毒化物的危害程度公告大量運作基準,鉻酸鉛的大量運作基準為五百公斤,低於五百公斤的工廠僅須申請核可文件即可營運,超過達五百公斤的工廠,除了須申請許可證或登記文件外,還必須符合提出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設置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計畫並設置專責人員等規定,營運成本比低於五百公斤的工廠高出許多。
  台南市環保局說,這家電鍍廠疑因為節省營運成本,僅申請毒化物之核可文件,但毒化物鉻酸鉛的貯存量超標。稽查人員比對電鍍廠申報的運作紀錄及購料證明,發現貯存量超過五百公斤,隨即啟動專案稽查,前往電鍍廠實地調查,發現確實貯存過量的鉻酸鉛,違規事實明確,依違反毒管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告發,並且責成業者限期改善。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環保局杜絕毒化物違法運作,不定期執行各項專案查核,呼籲業者切勿為節省成本而違法操作,以免遭到處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