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0 20:55:30coolanews
環保局說推動垃圾分類公共場所均設資源回收桶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針對台南市議員李文正指出,台南市觀光景點無設置資源回收桶一事,環保局說台南市的公共場所及觀光景點,已設置資源回收桶,同時規定販賣業者須設立資源回收桶,或清楚標示資源回收物可交由服務人員處理,今年已稽查輔導販賣業者一七五九家次。
市府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在觀光景點設置一般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收集遊客垃圾及回收物,各大賣場、超市及連鎖便利商店皆可回收民眾的資源回收物,特殊節慶如跨年晚會、鹽水蜂炮等,也設置臨時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以免民眾隨意丟棄垃圾污染環境。
李文正議員表示,民眾申請設置舊衣回收桶,市府審查延宕。環保局說明指出,台南市社會福利團體回收舊衣管理辦法規定,社會福利團體申請回收設置由環保局當窗口受理,再交由工務局、交通局及警察局等單位依權責審核。去年八月份有團體提出申請,因涉公用路地,不符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八十二條規定,遭警察局駁回。今年三月份再度提出,因涉分區現勘審查,時間較冗長,並未延宕。
環保局強調,只要申請單位條件符合規定,不影響交通安全、市容景觀及環境衛生即可准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