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7 21:21:06coolanews
資源回收及載運廢棄物車輛沒蓋防塵網開罰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規定資源回收及載運廢棄物車輛應覆蓋防護網(布)並捆紮牢靠,台南市環保局日前在安南區安吉路一段查獲一輛資源回收車及二輛載運廢棄物貨車沒蓋防塵網,均依違反環境清潔自治條例開單告發,各處罰款四千元。
環保局表示,台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去年九月實施,規定資源回收或廢棄物運送車輛,採非密閉貨箱者,應使用防護網(布)緊密覆蓋,並捆紮牢靠,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貨箱或車體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違者將處車輛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新台幣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自治條例實施後環保局加強宣導,籲請資源回收車及廢棄物運送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遵守規定,經過半年宣導,上個月起會同環保警察,選定資源回收及運送廢棄物車輛經常行經路段稽查,首次依自治條例開出三張罰單。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資源回收或廢棄物清運業者使用非密閉貨箱,如抓斗車、貨車清運資源回收物或廢棄物時,常因未妥善綑綁廢棄物或資源回收物,行駛途中廢棄物或資源回收物飛散掉落,不僅危害其他人車安全,同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希望相關業者遵守資源回收或廢棄物運送車輛使用防護網(布)緊密覆蓋,並將覆蓋範圍延伸至貨箱或車體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捆紮牢靠的規定,維護環境整潔,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