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3 22:01:05coolanews
酒駕新制上路酒駕通緝犯再度因酒駕遭查獲
〔記者張雅菁云南市報導〕酒駕新制昨天上路,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於昨天凌晨三時四十九分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名機車騎士行跡可疑,經盤查張姓駕駛人全身酒味,施以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達0.65毫克,且係名涉嫌酒駕遭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之通緝犯,警方立即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及歸案。
酒駕新法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即屬公共危險罪;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該案是該分局在酒駕新制實施後,查獲首件酒駕案件,且是名酒駕累犯,警方此呼籲民眾勿因一時酒後駕車而造成終身遺憾,且新法上路後,若喝下一至二瓶罐裝啤酒就可能超過標準,二至三瓶就可能被移送法辦,如有飲酒需求,建議可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返家,請民眾落實「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及「沾酒不碰方向盤開車回家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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