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美燕、林燕祝、黃麗招、曾培雅要求放寬個案二年寄養期限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受虐兒由寄養家庭轉至安置機構,易發生適應不良問題,台南市議員林美燕、議員林燕祝、議員黃麗招、議員曾培雅召開「受虐兒的家在何處.愛的延續」記者會,要求放寬個案二年寄養期限,讓個案能在熟悉環境生長,並擴大召募寄養家庭,提供受虐兒獲得更好的照顧。
全台南市目前寄養家庭戶數有95戶,其中在寄養家庭有128人,機構安置則有81人,台南市議員林美燕舉受理個案探討運作現況,一對雙胞胎自出生6個半月即因父母失睦,分別寄養在二處家庭照顧迄今近8年,台南家扶中心現正辦理媒合到安置機構,雙胞胎因此情緒不穩定,難過的神情讓人不捨。
南台南家扶中心主任劉淑惠解釋,寄養家庭含自己子女在內不得超過4人,社工員需視狀況調整,不可能長期寄養在一處,早點安置到機構對小朋友適應較理想。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認為寄養家庭個案轉換安置機構應在國中畢業後才實施,雖寄養時間原則為二年,但有需要仍可延長,針對寄養單位不足問題,促請台南市政府廣為徵求有意願的愛心人士投入,共同關心受虐兒,降低對個案的影響程度。
台南市議員黃麗招強調小孩子成長需要完整的窩,寄養兒童的家庭非父母離異,就是有家暴等問題,透過寄養家庭輔導,可收到糾正作用。
曾培雅說,受虐兒和寄養家庭長期相處建立了相當程度的情感,換到機構安置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建議能讓之繼續留在原寄養家庭。
與會的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祕書魏文貴表示,會落實訪查工作,管理確保發揮功能,寄養家庭確有增加需要,歡迎符合資格的家庭提出申請,一起來關懷受虐兒。
至於寄養時間二年限制方面,台南市議員林美燕、議員林燕祝、議員黃麗招、議員曾培雅建請研究修改規定,予以適度放寬,減少個案頻換安置單位,所帶來的適應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