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4 21:29:37coolanews
國保老年年金5年請求權將到期延遲申請每年少領36000元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國民年金保險開辦至今已4年半,因老年年金給付請求權為5年,逾期恐無法請領,將影響自身權益。目前尚有2,074名被保險人尚未申請,勞保局近期將寄出催領函,提醒符合請領資格的被保險人趕緊提出申請。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曹愛蘭表示,台南市37區即將屆滿5年應請領而尚未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被保險人共有275人,以台南市安南區的34人居冠,為維護及保障民眾權益,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的國民年金服務員自4月起便針對該批未請領民眾進行家戶的拜訪及通知,提供申請表及詳細的說明輔助被保險人申請給付。
國保老年年金的請求權,從符合請領日開始,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舉例說明:申請人101年1月滿65歲,但在101年8月才申請國保老年年金,勞局局除了一次補發101年1~8月共8個月的老年年金,往後還可按月領取年金;但申請人如果延到107年,也就是71歲才申請,則只能補領最近5年,也是就67歲~71歲間的老年年金。假設只有1個月的保險年資,最少月領19元或最多月領3,009元,超過5年請求權時效後,每延遲1年申請,每年將少領約228元或36,000的老年年金。
收到勞保局催領通知書或已接受台南市國民年金服務員訪視的民眾,可自行前往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辦理,或填好申請書及附上要匯入給付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印本直接郵寄到勞保局台北總局「國民年金業務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