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莉莉批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利用路平專案佔民眾便宜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議員邱莉莉,在台南市議會定期大會自由發言時間,爆料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竟然利用台南市政府執行「路平專案」的政策,大「卡」台南市民之油,把原先埋設自來水管的新設申請費用提高三倍,理由竟和台南市政府要求的挖掘道路保固期三年有關。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批評自來水公司此舉形同「軟土深掘」,要求台南市長賴清德出面與自來水公司協調,並請台南市政府法制處研議自來水公司此舉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接獲一位台南市安南區張姓台南市民陳情,指過去向自來水公司申請埋設自來水管只要一至兩萬元費用,但現在竟要六萬八千兩百元,理由和「路平專案」挖掘道路需保固三年有關,張某同時也反映至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但台南市政府工務局瞭解之後,僅能回文指稱「收費是否合理,視自來水公司發包策略及核算民眾案件計費標準是否合理而定」,台南市政府這種回文簡直不痛不癢,沒有站在保障台南市民權益立場發聲。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指出,事實上在去年十二月「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上路之前,升格前原台南市就有「台南市管線工程使用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當中第二十九條就規定「申請完工接管後一年內,其材料回填不實造成路面下陷、破損、龜裂,台南市政府應通知申請人於限期內改善完成」;第三十條規定「申請完工接管後三年內,管溝發生與二側路面不對等之結構性破壞時,其確屬可歸責於申請人時,經限期修復,逾期仍未改善者,台南市政府得自行或委由第三人代為改善,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所謂三年內維護管理的準則規範和之前並無差異,自來水公司第六管理處卻藉此擅自將申請埋設費用提高三倍,「吃台南人夠夠」。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指出,根據她向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調閱的資料,除了原台南縣三十一區由區公所受理外,原台南市六個行政區從去年底至今年四月,向台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道路挖掘的管線單位以「台灣自來水公司」564件為最大宗,佔總數1,874件的30%,其次分別為「台灣電力公司」的476件、「中華電信公司台南營運處」的403件,而據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企劃科的概估,原台南縣也以自來水公司為申請最大宗,換句話話說,自來水公司提高埋設自來水管申請收費,影響層面甚廣,原本立意良善的自治條例無意中成了台南市民荷包失血的幫兇!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表示,去年底至本月,台南市的管線挖掘申請單位只有自來水公司調高申設費用,包括台電在內等18個單位均無此收費行為,自來水是民生必需品,需求彈性低,面對無水可用的生活不便,民眾只能被迫繳納高收費,但心中的怨氣自然不平。
事實上,自來水公司配合各縣市路平專案是行政院既定的政策,早在民國97年自來水公司就應行政院要求成立「推動道路平整方案」小組,維持道路挖掘後的平整度本是自來水公司的職責,如今自來水公司卻「以鄰為壑」意圖把成本轉嫁給民眾,讓剛好正戮力執行路平專案的台南市,其市民成了最無辜的冤大頭,台南市議員邱莉莉要求台南市長賴清德出面協調,保障台南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