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7 17:21:25coolanews

台南市計程車司機割喉案兇嫌殺人罪起訴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發生在去年底的台南市方姓計程車司機遭割喉命案,台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將兇嫌蔡維琦提起公訴,惟未具體求刑,另有關被害人之妹強盜殺人之指控部分,檢方則認定罪嫌不足。
 起訴書指出,被告蔡嫌平日在台南市善化區北勢洲橋疏浚作業管制站擔任夜間工地保全,常利用下班時段至台南市區金華路、府前路一帶電子遊戲場打電玩,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十七時許,蔡嫌欲前往金華路之電子遊戲場,乃在台南市永康區忠孝路與小東路口前,攔搭方姓被害人所駕駛的計程車,上車後坐於駕駛座後方,告知欲前往「金華路」,請被害人抵達後將其叫醒,蔡嫌即在車內打盹休息。 
 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許蔡嫌醒來後,發現計程車停放在某鐵皮圍繞之陌生工地旁(即案發現場台南市安平區育平二街與育平路口附近),並非金華路,蔡嫌乃要求方男將載返金華路,否則不付車資新台幣二百八十元,然遭方男所拒,復因方男患有重聽,雙方溝通不良而起口角爭執,蔡嫌不滿方男對其罵三字經,竟先出拳毆打方男之右後腦杓,方男亦被激怒,轉身與蔡嫌扭打,並以左手按住蔡嫌之右肩阻止其下車。 
 雙方肢體衝突間,蔡嫌見其身旁之計程車右後側座位上,有無刀柄之美工刀片一支,竟拿起該美工刀片,朝方男頭、臉部揮刺,於方男頸部劃下一刀自左外耳道下十一公分處向右延伸十二公分至右耳道下十公分處之銳器割刺傷口,傷口最寬處為三公分,刀徑由方男左頸部皮下穿過中央甲狀軟骨下方並切斷右側之胸鎖乳突肌,致其右側外頸靜脈完全切斷、右側內頸靜脈局部割刺破裂,蔡嫌見方男持續流血、身體逐漸癱軟,乃將美工刀片隨手棄置車內後,下車逃離現場,徒步逃逸,搭計程車返家清洗,並染血之白襯衫丟棄,方男則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案經台南市警察局移送偵辦。 檢察官吳梓榕認為被告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僅因車資及目的地有誤,即心生不滿,持美工刀片揮刺被害人頸部,致被害人右側頸靜脈全遭切斷失血休克死亡,導致五十一歲正值壯年之被害人與其家屬自此天人永隔,被害人年逾七旬之老父需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莫名傷痛,及被害人家屬難以回復或彌補之心靈創傷,所為犯行依殺人罪嫌起訴。
 另被害人之妹指控被告係為強取被害人左手食指金戒指及死者隨身攜帶黑色方包內之現金六萬元不成,而蓄意殺人部分,因蔡嫌否認,且查無證據顯示被害人案發時有戴金戒指及持有六萬元現金,因罪證不足依法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