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6 21:28:12coolanews

台南市禁用保麗龍杯具展改善家數二天達40%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禁止商店使用保麗龍杯具,已得到業者充分配合,繼首波查核全數符合後,昨天複查四十九家有店面的餐飲業亦全數符合,合計改善一四七家,佔開立警告單三六九家之四成,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現階段全面禁止提供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並加強自備杯具之宣導,尚無下一波禁用計畫。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九十一年十月一日起實施禁限用塑膠類含保麗龍杯餐具政策,將所有塑膠材質免洗餐具納入限制使用,對象包含公部門、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商店業、連鎖速食店業及有店面之餐飲業等。
  環保局指出,「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六條不得提供保麗龍杯具規定,係基於公平管理,僅將原先未納入管制之連鎖飲料販賣業(外帶式飲料店)加以管制,以避免同一城市中針對一次性飲料杯及餐具有二種限用標準。
  環保局長張皇珍強調,禁用保麗龍杯具已見成效,現階段全面禁止提供保立龍飲料杯及餐具,並加強自備杯具之宣導,尚無下一波禁用計畫,另呼籲民眾,自備飲料杯具,環保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