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09:17:51coolanews

台南市禁用保麗龍杯具值得肯定

 台南市環保局依據「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自四月一日起全面禁用保麗龍杯具,環保局稽查人員全面稽核業者,針對違規部分,立即開立警告單,雖然展示環保局取締決心,但也引起部分業者反彈,質疑為不能使用保麗龍杯具。
   據了解,保麗龍杯具是一次用容器,雖有用完即丟之便利性,卻無法自行分解及回收再利用,且保麗龍是聚苯乙烯產品,製造過程添加塑化劑(烷基酚),遇熱七十度C以上,就可能釋放有毒之物質,這些環境荷爾蒙在環境中,對生態衝撃及人體健康,不容忽視。研究證實,如人類長期暴露,會增加淋巴球DNA染色體的突變及基因的傷害,也會增加罹患淋巴血液系統的癌症及其死亡率,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人類可能致癌物質,長期暴露可能會導致免疫抑制及免疫力下降。
   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禁用保麗龍餐杯具的商店包括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及連鎖指定飲料販賣業。違規使用保麗龍餐杯具的業者,第一次查獲開單警告,再次查獲即依違反自治條例,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持平而論,台南市禁用保麗龍杯具之政策是正確的,保麗龍危害環境生態,已是不爭的事實,當然會隨著環保變革而走進歷史,業者應本以企業良知與道德責任,支持台南市禁用保麗龍杯具政策,減少環境污染保護地球。 此外,在業者支持環保,而增加營運成本之同時,消費者也應肯定這些配合環保政策的業者,購買符合環保政策的產品,讓業者更願意為環保付出,在政府、企業及民眾共同努力下,為守護地球環境創造三贏。(記者林東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