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2 19:19:48coolanews

全面取締無牌照廣告車告發三十九件、拖吊一輛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維護市容景觀,從二月六日起全面取締無牌照廣告車輛,截至二十日共告發無牌照廣告車三十九件,並在車上張貼公告,限期二日內移除,其中一輛腳踏三輪車未在期限內移除,被依自治條例規定逕行拖吊,經公告一個月若無人認領,將視同廢棄物處理。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全面取締、拖吊無牌照廣告車輛將持續執行,請業者勿心存僥倖,儘速移除無牌照廣告車。 環保局表示,全面取締無牌照廣告車以來,稽查人員發現不少利用無牌車輛設置廣告的業者,已拆除廣告招牌規避拖吊,但仍停放原處,影響市容景觀,環保局指示稽查人員改依廢棄車輛規定處理,全面清除道路及空地的無牌照廣告車輛。 環保局說,春節期間稽查人員不打烊,積極取締無牌照廣告車輛,使得台南市的無牌照廣告車輛明顯減少。
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廣告業者勿使用無牌照車輛設置廣告,市民若發現無牌照廣告車,可上環保局髒亂點通報網址(http://epb3.tainan.gov.tw/tnepb_newweb/default.asp)協助查報,共為台南市容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