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7 17:56:43coolanews

台南市消防局查獲非法儲存爆竹煙火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消防局前晚接獲民眾電話檢舉,循線前往鹽水區福得里某一民宅,查獲違法囤放大量爆竹煙火,現場查獲四十餘箱爆竹煙火,火藥量約六十公斤,相當危險。
 消防局一一九勤務中心,據報派遣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與鹽水消防分隊成立取締小組,並會同當地分駐所員警前往查察取締,現場經住戶同意入內查看,於該戶二樓發現非法儲放大量爆竹煙火。 經清點後之非法爆竹煙火成品總計四十餘箱及部分散裝成品,火藥量近六十公斤,超出儲存爆竹煙火管制量甚多,恐造成鄰近住戶危險,全案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當場舉發,並將該批爆竹煙火予以封存委由合格儲存室代為保管。
 消防局說,春節至元宵節期間是施放爆竹煙火的高峰期,因為是銷售旺季,以致許多販賣場所超量存放,具有潛在的危險。消防局提醒民眾,一定要選購貼有合格認可標示的產品。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陪同,違反者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呼籲民眾,若發現住家附近有可疑之貨櫃屋或貨車出入,或其他疑似非法儲存爆竹煙火之違規情事,檢舉電話請撥打一一九,消防局將會對報案人資料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