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5 18:00:27coolanews

春節不打烊台南市環保局照常拖吊無牌照廣告車輛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維護春節假期市容觀瞻,持續出動稽查人員巡視大街、小巷,強力取締無牌照廣告車輛,經公告超過二日仍未移走的無牌照廣告車,視同廢棄車輛逕行拖吊,並處車主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環保局長張皇珍籲請無牌照的廣告車主不要心存僥倖,共同維護乾淨市容。
 環保局表示,去年十二月台南市公布實施「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並於今年二月四日公告無牌照車輛設置廣告的定義,指以張掛、懸繫、黏貼、噴漆、粉刷、豎立、釘定、夾插、夾附、置放或其他方法設置於無牌照車輛上之廣告物,均屬無牌照廣告車輛,由環保局管理。 自治條例規定不得使用無牌照車輛設置廣告,違反者主管機關得派員現場勘查認定後,張貼通知於車體明顯處,經張貼日起二日內仍無人清理者,視同廢棄車輛處理,並處車輛管理人或所有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台南市自今年二月四日起嚴格取締放置於私人空地及路旁的無牌照廣告車,春節期間沒有法律假期,仍將持續加強稽查,清除各路段無牌照廣告車,確保台南市容景觀整潔,讓返鄉過節的市民及遊客感受市容煥然一新,留下美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