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3 18:47:50coolanews

台南市教育局說明學校之午餐時間屬老師工作範圍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教育局表示,教育部在去年二月二十一日函文,說明各班導師督導學生用餐屬學生生活教育之一部分,學校之午餐時間屬老師工作範圍,可透過教師聘約或校務會議,於導師之工作內容等相關辦法中訂定,指導學生午餐歸列為導師工作事項為原則。 教育局說,有關導師免繳交午餐費經民眾反映,監察院函文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參加午餐之教職員均應繳交午餐費,學生午餐費係由家長繳納,若經家長會同意,午餐工作人員午餐費,得由學生所繳午餐費項下支應。 教育部函文明訂「導師費」已包含午餐指導工作,且配合教師課稅,導師費自民國一0二年起,已從二千元調高三千元。 教育局感謝台南市老師們「共識」認為,中午在教室陪學生用餐是班級經營的一部分,同時教育局目前正研擬的食育教育中,亦將食育的觀念透過日常生活及課程教育中,經由教師指導以建立正確的飲食及文化教育;至於台南市家長團體建議應由各校家長會決議的方式,教育局將向教育部反應。另外,市議員提議透過修法程序處理,教育局對此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