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31 17:59:52coolanews
台南市元旦起身心障礙者路邊停車半價優惠
交通局說,為配合「台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親自駕駛或搭乘之車輛停放路邊停車場者,停車費得予半價優惠。」,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自一0二年元月一日起,持有社會局核發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即黃卡)之車輛,於全市路邊一般收費停車格位停放,將有半價收費之優惠。
交通局說,台南市原實施之身障者停車優惠政策,是針對持有行駕、駕照及身障手冊同一人的身障者,採取停車無限時、免費的優惠措施,目前有四千多人享有停車免費的優惠。由於身心障礙人數逐年增加,而汽車數量更是倍增,時空環境已迴異於以往,長期的停車免費誘因,衍生部分身心障礙人士長時間占用路邊格位問題,導致有需要臨停的車輛遍尋不著車位,而實際載送身心障礙者也無法享受到優惠等缺點。
交通局長張政源表示,收費機制可減少「長期占用」問題,讓停車空間資源共享,擴大弱勢照顧之「受益人數」,由「免費的四千多人」提高到「半價的三萬多人」,同時擴大身障者可優惠之「區域」,由「三百多格身障專用格位」擴大到「全市一萬一千多格的一般收費格位」,以有效維持停車格位之週轉率,兼顧所有身心障礙者的停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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