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5 18:33:34coolanews
台南市議員謝財旺抨擊學甲市場案判決法官為恐龍法官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曾擔任台南市學甲鎮長的台南市議員謝財旺,對台南市學甲區公所控告7戶不配合市場改建的攤商拆屋還地官司,卻在一審敗訴,昨天公開抨擊該案法官為『恐龍法官』,台南市議員謝財旺並強調攤商家族成員有法官及書記官,讓人懷疑該案有勾結,其還質疑若在訴訟期間出現公安問題,責任誰負?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台南市政府很關心該案,將會繼續上訴。
台南市議員謝財旺先問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方進呈,該案官司區公所敗訴的原因是什麼?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方進呈說,判決書以該市場為住商混合型態,與一般的公共場所所規範的消防與公安需求不同,只要符合一般住宅即可,因此台南市學甲區公所才敗訴。台南市議員謝財旺還問該用地可當民宅使用?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方進呈答市場用地不能住宅區不可使用,台南市政府將提上訴。
台南市議員謝財旺指出,這7戶攤商從民國40幾年台南市學甲市場興建時即已承租,但當時鎮公所卻發出可永久使用權,導致98年該市場要改建時,7戶 攤商要鎮公所在發出永久使用權的公文,否則不予配合改建,影響市場改建進度,鎮公所才提訴訟,不料承辦該案法官卻在一審判決:『此建物乃我國民間習見之住商混合型態,與專供公眾使用、具公共場所性質之公共市場建物尚有不同,此種住商混合用之建物,只需仍具備一般住宅應有之功能、效用,即難謂其不堪使用。』
台南市議員謝財旺強調,此種判決嚴重違反公眾利益、並明顯違反契約規定、及有草菅人命之虞並阻礙地方發展,判決法官根本是『恐龍法官』,尤其這7戶攤商中,有家族成員擔任法官及書記官等職,該案讓人懷疑有勾結。由於該市場已興建二年多,台南市議員謝財旺也希望能在今年底遷入營業,全案不要再拖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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