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8 19:04:03coolanews
空污防制費收費辦法修正環保局籲業者落實申報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環保署公告修正「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各季排放量皆小於一公噸的業者,可申請由每三個月一季申報,縮減為每年一月申報一次。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環保署推動與國際接軌的節能減碳政策,同時規定業者應採網路申報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她呼籲台南市應申報的八九三家業者依照新修正的辦法,採用網路無紙化申報,為地球減碳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表示,新修正的辦法已於九月六日公告生效,十月為申報今年第三季空污費的作業時間,此值新舊法交替之際,未免業者因不了解而造成申報錯誤,環保局長張皇珍再次提醒台南市空污費管制業者,應詳閱法規修正內容,落實空污費申報,以免誤觸法令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