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 21:02:05coolanews

作家黃春明遭蔣為文指控公然侮辱案二審改判免刑免罰款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知名作家黃春明,遭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指控公然侮辱案,一審判罰黃春明新台幣一萬元,緩刑兩年,案經台南地檢署提出獨立上訴,昨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改判免刑,並撤銷一審罰款,法官認為「情節輕微,值得憫恕」,若依法執行仍嫌過重,故改判免刑免罰。
  作家黃春明於去年前往國立台灣文學館演講時,遭到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舉海報抗議,雙方台上台下對峙,黃春明一時激憤,脫去上衣兩度衝下台理論,作勢要打蔣為文,並被控爆粗口,口出「五字經」及比中指;黃春明罵蔣為文是「會叫的野獸」,稍後被工作人員拉開。蔣為文因而向台南地院提起自訴,指控黃春明公然侮辱。
  台南地院判決黃春明罰金一萬元、緩刑二年;但檢察官認為,公然侮辱罪最高只能罰九千元,一審卻罰一萬元,而主動提出獨立上訴。
  二審於昨天下午宣判,法官認為黃春明情節輕微,值得憫恕,縱依法減輕其刑仍嫌過重,因而改判免刑免罰,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