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0 22:22:19coolanews
土地出租堆置廢棄物地主移送法辦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環保警察第三中隊,至國道三號六甲交流道附近巡視,發現官田區嘉南段一三七地號堆置不明廢溶劑,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函送地主至台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說,本次於該筆地號發現共堆置鐵桶約八七二桶、PVC桶約一0一桶、PVC罐一七0桶、貝克桶約一七九桶,於外觀上桶身皆無明確標示,且因堆置容器內容物多為油泥狀,僅能選擇液態及PVC桶內廢液量測pH,其值分別為九點0五及九點九,已偏鹼性且散發有機溶劑異味。
薛姓地主表示魏姓土地承租人僅支付二個月租金二十四萬元後,就不再露面且拒接電話,對於承租人的所作所為並不知情,雖地主如此聲明,但仍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一及第四十六條行政刑罰規定,由環保警察製作筆錄後進行後續司法偵辦。
近半年來環保局分別於新營區新中路、官田區角秀段、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已破獲多起堆放不明廢溶劑案件;環保局表示,屢有不肖業者以人頭戶向地主承租土地,先給予一部分租金讓地主取得信任後,再將私自收受的不明廢棄物運至承租土地或廠房內堆置,承租人最後不見人影亦失去聯絡,後果全由地主一肩扛,地主於租借土地時可得小心謹慎。
依廢棄物清理法明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張皇珍局長呼籲地主定期檢查,及早發現預防,不貪小利,不讓非法之徒得逞,勤巡視顧權益「土地勤巡視,安心顧家伙」,透過勤巡視來確保土地不受害,財庫不受損。如果地主發現問題也請趕快撥打報案電話:0800066666或6572916轉222向環保局報案中心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