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20:48:56coolanews
烏龍測速烏龍開單還有多少人受害?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一位77歲的楊姓阿嬤7月間騎著一部18年車齡的50cc機車行經台南市安明路,竟被照相測速器測到時速102公里,超速32公里,楊姓阿嬤直呼太離譜,向交通大隊反映該機車儀表板時速不過80公里,怎能騎到時速102公里,但員警竟硬拗測速器不會錯;求助無門的楊姓阿嬤乃向立委陳亭妃、台南市議員陳怡珍聯合服務處陳情,經深入了解,發現這是一起「烏龍測速烏龍開單」事件。
立委陳亭妃、台南市議員陳怡珍昨天為此召開記者會,痛批台南市警察局交通隊處理此案態度消極,除要求台南市警察局交通隊查明清楚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外,也請台南市警察局交通隊要全面檢測超速照相測速器,不要再有無辜的駕駛人受害。
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呂青霖表示,該測速器附近有工程施工,可能因此造成測速器角度偏離,超速的車輛沒照到卻照到未違規的車輛,此事交通隊確有疏失,會檢討並撤銷此案。
楊姓阿嬤表示,她日前收到機車違規超速紅單,仔細一看她在今年7月11日中午騎機車行經台17線172.4公里處安明路段竟被照相測速器測到時速102公里,超速32公里,要罰1400元;她說,這輛83年份的 50cc機車已是18年的老車,儀表板最高時速才80公里,她平常頂多騎45-50公里時速,怎可能騎到時速102公里,實在太離譜了。且向警方反映得到的回應竟是測速器不會錯,不然就去申訴,她求助無門只好向立法委員陳亭妃、台南市議員陳怡珍聯合服務處陳情。
立委陳亭妃、台南市議員陳怡珍表示,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處理此案態度消極,未實際了解狀況,只會叫當事人申訴,即使當事人向監理單位申訴,監理單位也只是發文請承辦員警表示意見,一旦承辦員警推給測速照相結果堅持取締未有不當,申訴案十有八九都是駁回,造成很多民怨,此案希望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查明清楚後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同時也要求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定期測試測速器,檢測照相角度等是否符合標準,不要再有烏龍測速烏龍開單導致駕駛人無辜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