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8 21:14:37coolanews

防堵肺結核病人趴趴走警察、衛生單位聯手合作!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為避免傳染性肺結核病患不配合治療,在社區趴趴走,台南市衛生局局長林聖哲及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李永盛,連袂拜訪台南市仁德區仁德分駐所,感謝員警對結核防疫業務的協助。

感染肺結核的患者只要配合醫囑按規服藥十四天,傳染力即大幅下降,但要將細菌完全殺死,避免疾病再復發,甚至產生抗藥性,需至少長達六個月以上的治療期。台南市從九十五年起,培訓一批專業且具愛心的關懷員投入用藥關懷工作,近幾年都治計畫涵蓋率皆達九十%以上。

但少數個案輕忽自己及他人的健康,拒絕就醫、服藥者,衛生單位為防堵個案在社區中擴散病原,會與警察單位聯手進行強制就醫或隔離治療;為此,協助隔離治療醫院個案管理難度亦提升不少,部分病患無法忍受長期住院治療,會在醫院內出現滋擾、脫序行為,故衛生局、醫院與分駐所員警相互配合,由員警每日定期到院巡邏,緊急時立即到院進行支援,給醫院莫大的支持。

台南市衛生局提醒台南市民,針對拒絕接受治療的確診結核病個案,衛生單位會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六十七條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或依同法進行隔離治療,結核病是經由呼吸道傳染的法定傳染病,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應接受衛生單位的檢驗、調查及處置。

另為自己及週遭親朋好友的健康把關,請運用七分篩檢法自我檢查:咳嗽二星期以上(二分)、有痰(二分)、胸痛(一分)、沒有食慾(一分)、體重減輕(一分)。當分數加總達五分以上時,應提高警覺,盡速就醫,照胸部X光及驗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避免延誤就醫,致病情惡化,並減低社區交互傳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