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5 23:12:33coolanews
固定污染源管制法令修正說明會歡迎公私場所踴躍參加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在台南市勞工育樂中心一樓大會議廳,舉辦2場法規說明會,分別為「固定污染源VOC法規宣導會」及「空污費相關法規及管制作業說明會」,會中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法令規章進行詳細說明,期望透過說明會之辦理,提升轄區業者法令熟悉度,增進與業者之溝通管道。
揮發性有機物是臭氧生成的主要前趨物質,而臭氧濃度偏高又是國內空氣品質不良(PSI大於100)的主要原因,經查台南市列管共4090家工廠,其中783家工廠於生產過程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約6798噸,其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化學工業共39家,年排放量約1188噸,以廢氣燃燒塔、設備元件及儲槽為主要污染源,有必要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減量排放之管制工作,以改善及維護空氣品質。
環保署於100年2月1日公告修正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鑒於廢氣燃燒塔係屬緊急排放污染防制設施,非屬常態性排放使用之污染防制設備,國內67家石油化學工廠設置廢氣燃燒塔數量達108座,其中台南市共設置4座廢氣燃燒塔,而國內每日平均燃燒廢氣量,超過國外規定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應申報排放量的2至37倍,有必要規範限制廢氣燃燒塔使用時機及使用日數,以符合社會期望。
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說,台南市列管業者有537家,列管設備元件39家,共181957個設備元件;本次法規修正重點為增訂廢氣燃燒塔使用時間之規定,並將酸氣燃燒塔納入管制與新增設備元件檢測及掛牌系統規範,修正範圍亦包含各項管制標準、申報方式等。為免業者因不熟悉而違反相關規定,本次會議特別邀請專家學者,針對轄區業者予以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