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 21:28:54coolanews
po網案涉案護士被處罰鍰並要上專業倫理課程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任職於台南市奇美醫院林姓護士,將產婦剖腹產過程po上網,台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將依護理人員法罰處二萬元罰鍰,並由台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親自為當事人上專業倫理課程。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林姓護士在醫院人員陪同下於昨天至衛生局接受訪談時表示,有關網頁產婦剖腹產過程照片,係就讀輔英科技大學五專四年級下學期,於九十四年二至三月時,至慈濟綜合醫院大林分院產房實習時拍攝的,當初只是想紀錄工作點滴留念用,而po上網僅是與同學分享交流用,並未對外開放使用,然於今年二月十四日網頁密碼被盜,當時有向派出所報案,因那些照片是六年前po的,已忘記且也沒特別注意這件事,直到報導出來後,立即請香港商雅虎資訊公司台灣分公司協助,並於八月十六日已撤除網頁上照片。
衛生局認為,依據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護理人員或護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林姓護士已違反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但在知悉此事之後,已立即撤除網頁照片,故衛生局依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該名護士新台幣二萬元整罰鍰,另有關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大林分院疑涉違規部分,已函請嘉義縣衛生局處理。
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醫事人員於執行臨床醫療相關業務時,應嚴守醫學倫理之專業倫理原則,已責請該名護士加強醫事人員專業倫理繼續教育課程,另將親自為該名護士上專業倫理課程,以提昇其專業倫理認知。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林姓護士在醫院人員陪同下於昨天至衛生局接受訪談時表示,有關網頁產婦剖腹產過程照片,係就讀輔英科技大學五專四年級下學期,於九十四年二至三月時,至慈濟綜合醫院大林分院產房實習時拍攝的,當初只是想紀錄工作點滴留念用,而po上網僅是與同學分享交流用,並未對外開放使用,然於今年二月十四日網頁密碼被盜,當時有向派出所報案,因那些照片是六年前po的,已忘記且也沒特別注意這件事,直到報導出來後,立即請香港商雅虎資訊公司台灣分公司協助,並於八月十六日已撤除網頁上照片。
衛生局認為,依據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護理人員或護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林姓護士已違反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但在知悉此事之後,已立即撤除網頁照片,故衛生局依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該名護士新台幣二萬元整罰鍰,另有關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大林分院疑涉違規部分,已函請嘉義縣衛生局處理。
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醫事人員於執行臨床醫療相關業務時,應嚴守醫學倫理之專業倫理原則,已責請該名護士加強醫事人員專業倫理繼續教育課程,另將親自為該名護士上專業倫理課程,以提昇其專業倫理認知。